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推进建立人民法院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执行联动机制,规范涉及住房公积金执行案件的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下发后,东光法院闻令而动、积极响应,迅速与东光县公积金管理部对接,就涉执案件的公积金查询、冻结、划拨程序进行充分沟通。2022年4至5月,在东光公积金管理部的配合下,东光法院共计对六起执行案件的案涉公积金进行划拨,划拨金额共计61万余元。
5月30日,东光法院与东光县公积金管理部再次召开联席会,会议主要就先期运转程序中出现的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运行、公积金账户冻结方式、司法划拨绿色通道设置、执行法律文书规范填写、常态化联席对接机制建立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为下一步工作的更规范、更高效的运行奠定基础。
此次联动机制的建立,彻底解决了人民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涉及公积金的根本问题,让公积金的划拨不再是镜中花、水中月,而变成了申请执行人切实可能的利益,真正做到了拓宽可执财产范围,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