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而今却有人为了过道排水问题,进了牢房,本案中被告人已年近古稀,却因冲动将邻居捅伤,最终获刑。被告人齐某与被害人邹某系邻里关系,被告人齐某发现被害人邹某在过道内挡起来一道水沿,不让齐某家排出的水往南排,遂上前与邹某理论,继而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齐某在其家中拿了一把刀子,并持刀将邹某左上肢、胸部、后背部等部位捅伤。经鉴定,邹某某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经东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齐某获刑一年零二个月。
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因为琐事产生矛盾,有的人为了逞一时之快,冲动之下与邻居大打出手,结果打输了自己遭罪,打赢了不仅要赔偿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其实,邻里之间多一些沟通,多一份理解,互谅互让,才能有效的化解邻里矛盾,这样不仅能够改善邻里关系更能促进社会和谐,构建文明社会。因此,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避免因一时冲动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