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5日,孙某应孙某一要求到其承包的钢结构工程工地干活。2019年7月5日下午4时,孙某在焊接二层楼梯时,因电焊机漏电后致其摔伤,伤愈出院后。孙某于2020年4月27日向本院提出诉讼,我院依法公开审理后判决孙某一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共计67874.91元。但孙某一迟迟未履行生效的判决,2020年9月10日,孙某申请我院强制执行。
我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孙某一送达相关手续,后联系孙某提供孙鹏某财产线索,但未能第一时间控制到孙某一的财产,正当执行干警筹划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时,孙某一的家人联系到执行干警,通过对孙某一家人作思想工作,其家人表示会积极筹钱替孙某一将执行款项交纳。
2020年10月5日,孙某一的家属联系到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交纳执行款项。虽然正值国庆假期,但是为了申请人早日得到款项,实现胜诉权益,同时避免出现意外情况,执行干警果断放弃休假时间,第一时间从几十公里外的老家赶到法院,组织双方顺利完成执行款的交接,申请人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供稿:执行局 李铁
审核:邰占权
编辑:田 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