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光县人民法院刑一庭办理了一起看似普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案制宜,在判决中主动适用“禁止令”,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以案说法
开庭断案是手段 解决问题是关键
责任编辑: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访问次数:465发布时间:2018-06-1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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