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是每一户家庭所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构建整体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在此人民调解员充当一个重要角色。
有这样一个关于民间借贷的案件,原告于某某与被告马某某是同一个村的,而且关系很好,出于好朋友关系,于某某先后分两次借给马某某人民币5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事后被告马某某仅支付了一些利息,未还任何本金,经过多次催要,被告一直不给,无奈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我们接到案件之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原告起初并不想调解,认为调解力度小,没有法律威慑力。我们告诉他若调解不成再立案审理也不迟。几经劝说原告勉强答应我们调解。经过4次耐心调解,苦口婆心给被告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于打动了被告,被告答应还款,并出具了调解书。事后,原告连连道谢,发自肺腑地说:“没想到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
通过调解许多的案件,我们深知,每个人在内心深处都应该坚守道义的底线,法律底线、良知的底线,不轻易为外界的诱惑和压力所动摇。作为法院的一名人民调解员,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尽忠职守,不越雷池,更要本着良善之心,正道直行,善待他人,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照亮社会每一个角落。
供稿:人民调解员 侯文静
审核:邰占权
编辑:田 甜